经济贸易系暑期骨干教师培训学习计划

发布时间:2018-06-22文章来源:经贸系 浏览次数:

为了加强我系“双师”结构和“双师”素质的专业教学团队建设,提高教师专业理论、实践技能及教学水平,做到教学与生产、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,我系充分利用暑假时间,组织骨干教师外出参加专题培训。

一、培训级别

1.国家级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(以下简称“国培”)

2.省级专业骨干教师培训项目(以下简称“省培”)

3.校级骨干教师培训项目(即赴企业实践锻炼,以下简称“校培”)

二、培训项目

序号

培训项目

培训类别

培训级别

姓名

培训时间

1

化工类专业技能培训

“双师型”教师

专业技能培训

国培

刘有奇

2018.7.9-2018.8.3

2

酒店管理专业技能

企业实践

教师企业

实践培训

国培

张飞

2018.7.8-2018.7.28

3

冷链物流管理与智能化技术技能培训

“双师型”教师

专业技能培训

国培

黄倩

2018.7.9-2018.7.29

4

电子商务(农村电商与社群营销)

双师型”教师

专业技能培训

省培

蒋晓亮

2018.7.4-2018.8.2

5

会计实务

教师企业

实践锻炼

校培

赵慧

2018.7.1-2018.8.10

、培训考核

国培、省培的考核由承办单位执行,校培的考核按照《永城职业学院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实施办法》执行。

经费保障

1.参加国培、省培的教师不承担培训费、食宿费,培训费用由财政承担,由各承担培训院校统一安排食宿;差旅费按学院相关规定报销。

2.参加校培的教师,按照《永城职业学院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实施办法》发放补助,在外地实践锻炼的教师,报销一次学院至学习地往返交通费。

3.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教师,不予报销相关费用。

工作要求

1.参加国培、省培的教师,应严格遵守省教育厅、培训承办单位的相关规定,做好学习记录,如因个人原因违反培训纪律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,学院取消其培训资格,不予报销相关培训费用。

2.参加校培的教师,应严格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和学院关于赴企业实践锻炼的相关规定,写好实践锻炼日志。在学院的检查中,发现缺岗一次(电话抽查2次无法接通视为缺岗),扣除其赴企业实践锻炼补助的50%,并取消评优资格,发现缺岗二次,扣除其赴企业实践锻炼期间的全部补助,实践锻炼视为考核不合格。

3.培训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,应办理请假手续。国培、省培的请假需经培训项目承办单位审批;校培的请假需经系部、教务处审批,培训时间根据请假时长相应顺延。

经济贸易系

2018年6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