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济贸易系实习(实训)教学工作规范

发布时间:2020-06-12文章来源:经贸系 浏览次数:

实习、实训是高职院校实践性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,主要指除毕业实习以外的各类实习和专业实训,包含文科类专业开设的社会实践或社会调研。

为切实抓好我系实习与实训教学工作,加强对实习实训的规范性管理,提高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成效,特制定本规范。

一、目的与要求

实习实训必须在真实或仿真职业环境中进行。通过实习实训,使学生获得生产、建设、管理、服务第一线岗位所需的基本操作技能、专业技能和综合技能,提高学生职业素质、职业能力和就业能力,同时,通过实习实训使学生了解社会、接触实际、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
实习实训必须按照教学计划和实习实训大纲进行。

实习实训应按就地就近、相对稳定、节约开支的原则安排。

二、组织与管理

全院的实习实训工作由教务处与招生就业处协调与督查,各系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。

(一)系部职责

1.组织拟定实习实训大纲和实施计划等教学文件,申报本系的实习实训经费预算和确定指导教师名单。

2.制定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和管理办法,建立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。

3.检查落实实习实训的准备工作并进行组织动员。

4.检查实习实训过程实施情况。

5.总结本系实习实训工作,组织系内的经验交流。

6.收集、汇总本系各专业实习实训教学文件及资料,并及时提交教务处规定上报的资料。

(二)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职责

1.认真做好实习实训准备,按实习实训大纲要求在实习实训前制订具体的实习实训计划。

2.严格执行实习实训计划,认真填写《经济贸易系实践教学指导记录表》,负责实习实训的具体实施。

3.督促学生做好实习实训笔记,随时掌握学生的实习实训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遇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系、教务处报告。

4.加强对学生的实习指导和思想、纪律、安全等方面的教育,负责学生生活后勤管理,谨防人身事故的发生。对于严重违反纪律,经教育无效的学生有权停止其实习实训,并及时向系领导报告。

5.实习实训结束后,要求学生认真完成实习实训报告。同时,认真做好学生实习实训成绩的考核、评分和实习实训总结工作。并将学生成绩、书面总结上交,汇总后交教务处。

三、基本教学文件及资料

(一)实习实训大纲:实习实训大纲是进行实习实训的指导性文件,也是检查与评估实习实训质量的重要依据,必须按教学计划及专业培养目标来制订。

(二)实习实训计划:根据教学计划和实习实训大纲要求,结合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具体情况制订实习实训计划,计划应保证实习实训大纲要求的实施。

(三)实习实训指导书:根据大纲和实习实训计划选购或编写实习实训指导书,指导书应引导学生深入实际,独立思考。

(四)除上述实践教学基本文件外,要求存档的相关材料还包括:实践教学指导记录表、实习实训总结报告、学生实习实训报告、实习实训成绩表等。与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考核相衔接的实训项目必须有职业技能(资格)等级证书复印件。材料由系里统一存档,保存到学生毕业后三年。

四、教学实施与要求

(一)实习实训准备

校外实习实训按系部安排,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应提前到实习实训单位,深入现场,按大纲要求,会同实习实训单位有关人员,制订出结合实际情况和切实可行的详细的实习实训计划,选购或编写实习实训指导书或任务书,并磋商落实食宿、技术讲座、资料供给等事项。校内外实训(实习)均要制定好实习实训计划并上交,由系主任同意后开始实施。同时指导教师应了解学生的业务和思想状况。

(二)实习实训动员

学生实习实训开始前,在系内进行实习实训前的教育,召开动员会,讲清实习实训的意义,组织学习实习实训计划和实习实训应注意的事项,使学生明确实习实训的目的、任务与要求,充分做好实习实训的思想、业务等方面的准备。动员发动必须有完整的文字材料备查。

(三)实习实训教学

实习实训含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。

课堂教学包括介绍实习实训单位基本情况及有关规定,讲授与实习实训有关的生产管理、安全管理与专门知识,以提高实习实训效果。

现场教学,要求学生尽可能参与实习实训单位的实际工作,严格要求学生完成实习实训计划所规定的任务,督促学生记好实习实训笔记,指导学生撰写实习实训报告,及时检查学生实习实训任务完成情况。

配合实习实训所必要的参观,一般应在实习实训所在地解决。

(四)实习实训成绩考核

1.教学计划中集中安排的实习实训应单独考核和评分。

2.按照实训、实习大纲的要求,学生必须完成实训、实习计划所规定的全部任务,提交实习笔记和实习实训报告,方可参加考核。

3.实训、实习成绩根据学生的实训出勤率、实习笔记、报告、考核情况及学生的组织纪律、学习态度等综合评定,按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。

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成绩均为不及格:

① 未能达到实习实训大纲及实习实训计划要求,实习实训笔记马虎,实习实训总结报告有原则性错误,实习实训态度不端正。

② 无故缺勤三天及以上者。

③ 实习实训中严重违反纪律或造成严重后果者。

④ 请假时间三分之一及以上者。

⑤ 实训成果质量低劣或没有提交。

4、实训、实习成绩不及格者,按一门课程不及格处理,允许补做一次,费用由学生自理。

(五)实习实训总结

实习实训结束时,各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须将相关资料(含实习计划、实践教学指导记录表、学生实习日记、实习实训报告、成绩单等)存档,并将就本次实习实训所作的书面总结、学生成绩一式两份,系内和教务处各保存一份。

五、实习实训过程管理

1、实习实训进行中,系部随时组织检查,检查内容主要包括:实习实训任务的落实情况;实习实训基本教学文件;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工作情况;实习实训进度完成情况及与实习实训计划的吻合程度等。

2、各专业为保证实习实训教学质量,应及时组织对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自查,总结经验、分析存在的问题,并采取必要的措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