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济贸易系教学检查制度

发布时间:2020-06-12文章来源:经贸系 浏览次数:

一、教学检查的目的

教学检查是为了了解教学的实际情况,及时发现教学中存在的问题,以便采取必要的措施与补救方法,确保教学目的与教学目标的实现,达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。

二、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

1、根据学院总体安排、系部的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选择以下项目具体化后实施检查。

2、教学资料检查。

3、教学方法检查。

4、教学进度检查。

5、教学质量和效果检查。

6、教书育人检查。

三、教学检查的主要类型

学校实行平时检查与集中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,系部应将平时检查纳入日常工作中。按时间可分为:

1、平时检查。

2、期中检查。

3、期末检查。

按职责可分为;

1、对教研室完成教学任务的质量和数量的检查;

2、对教师履行职责、完成教学任务的方式方法、质量和效果的检查。

四、教学检查的主要方法

1、观察法:是指检查人员有目的地对被检查者的教学、工作行为和表现进行深入系统的观察,内容包括选用教材、教师教案、教学计划实施、教师授课质量;实验室设备运行状况;听课、评课、查看教学资料等,以此来收集信息。

2、座谈法:指教学检查人员与学生、教师及有关人员直接接触,由交谈方式来获得有关教学检查信息的作法。

五、教学检查总结

教学检查是为了考察、评定和督促教师的教学工作,教学检查主持人应及时将检查过程中获得的资料进行整理分析,将得出的评定、结论和建议及时反馈给被检查的教研室、教师及上级主管部门。

六、教学检查资料归档

教学检查结束,主持者必须将实施检查的原始资料、总结和结论等全部交系部存档。教研室要保存的资料由教研室复制。应存入个人业务档案的资料,由档案管理人员保存。